2022年6月教育资讯速览,具体内容快跟信息技术考试的小编一起看看吧~
日前,教育部召开《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》落实工作部署会。会议强调,要切实抓好实施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核心任务。各地各校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,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质增效。会议指出,要深刻认识启动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重大意义。并强调要切实抓好实施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核心任务。各地各校要强化第一标准,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素质;创新教师教育模式,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能力;深化教师管理改革,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治理水平;关注欠发达地区,进一步优化师资均衡配置;推进信息技术应用,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质增效。
围绕推动疫后全球教育复苏和世界教育变革,结合中国实施教育2030年目标的实践经验和国家磋商成果,教育部长怀进鹏提出三点倡议:一是坚持优先发展的教育观,应促进教育公平,解决贫困问题,发展优质教育,提高教育质量,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、先导性、全局性作用,为全球经济复苏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能。二是坚持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教育观,应更新教育观念、教育内容、教育方法,强化教育与经济发展、社会环境的紧密结合,着力帮助学习者提升思想道德、科学与人文素养、身心健康水平与创新创业创造能力,为个人发展与经济社会有效融合做好充分准备。三是坚持适变应变与共同发展的教育观,应推动教育变革,提高数字化与绿色转型能力。大力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,改变教育生态、学校形态、教学方式,帮助人们适应数字化时代。通过绿色教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。推进终身教育与职业教育,建设学习型社会,更加注重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培育。
怀进鹏表示,2030年教育高级别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当共同呼吁,推动国际社会强化对教育的政治承诺,加大对教育投入。应当率先行动,大力推进教育数字化变革,推动教育更加公平、包容、安全。应当加强合作,积极促进南南合作、南北合作,凝聚全球教育发展强大合力。
据中国教育报消息,截至6月27日,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八省份,四川、河南、山西、云南、内蒙古、陕西、青海、宁夏均已发布了实施方案,明确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,到2025年建成分类考试、综合评价、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。八省份在选考科目、赋分方式、录取方式上进行了多种探索创新。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均不再分文理科,而是实施“3+1+2”模式。考试科目包括3科全国统一高考科目(语文、数学、外语)、1科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(历史或物理)、2科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(思想政治、地理、化学、生物学)。考生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,其中,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科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,每科满分150分;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,每科满分100分;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,每科满分100分。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中,将按照考生选考物理组合、历史组合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、分开划线、分开投档、分开录取。同时,把原来的本科一批、二批合并为一个批次,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。在志愿填报方面,多省提出,采取“院校专业组”的志愿填报方式,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。与现行依据“全国统一高考成绩”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不同,均统一采取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,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科目成绩,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成绩,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。综合素质评价是由学生本人、同学、教师和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日常动态评价。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、学业水平、身心健康、艺术素养、劳动与社会实践5个方面。多省明确,进一步探索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、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,完善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的考试评价方式。
近日,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发布《关于发布<信息化教学环境视听技术规范>团体标准的公告》,标准将于2022年8月1日起实施。
文件面向国内初等教育、中等教育、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各级学校或培训机构,为其建设、升级和改造信息化教学环境的过程,提供有效的指导和科学的建议;对影响信息化教学视听效果的技术因素进行规范;为广大师生员工营造赏心悦目和悦耳动听的信息化教学环境,从而实现保护师生的视听健康和节能环保的目标。
6月21日,教育部召开“教育这十年”“1+1”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,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成效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,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现有20.7万所学校、1.58亿名学生、1057万名教师。从2012年到2021年,我国义务教育在实现全面普及的基础上,仅用10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实现了县域基本均衡发展。期间,财政性义务教育经费从1.17万亿元增加到2.29万亿元,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始终保持在50%以上。全国小学净入学率从99.85%提高到99.9%以上,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始终保持在100%以上。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辍学实现了动态清零,长期存在的辍学问题得到了历史性解决。连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,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,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5%。2021年,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在校生92万人,比2012年增加了54.1万人,增长142.8%。2012年至2021年,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从3.7平方米增至5平方米,生均体育运动场占地面积从7.3平方米增至8.2平方米,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从727元增至2285元,互联网接入率由25%提升到近100%,大班额比例由17.8%降至0.71%。
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明确,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本地区中职学校,对照《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建设标准》加强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。根据班级建设管理实际需要,组建规模适宜,年龄、教龄、班主任工作年限、职务职称及任教课程专业、研究领域、学缘等结构合理的工作室团队。校级工作室以本校班主任教师和作为班主任培育对象的教师为主体,校内外其他方面专家和教师为补充。深入分析师徒结对、专题任务驱动、专项课题引领、专门课程培训、模块化团队协作等做法的经验、成效和特点,聚焦落实立德树人,围绕班主任工作室定位和总体目标,坚持因地制宜、兼容并包,创新探索时代特征鲜明、职教特色明显、实际运转有效、预期成果丰富的工作室建设模式。
6月29日,教育部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,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,此次机构调整之后,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将新增学前教育、普通中小学教育、特殊教育、职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业务职能,正式转变为全口径、全学段、全类型的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专业机构。
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体育、文化艺术、科技类机构
日前,山东省教育厅发布《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(暂行)》《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(暂行)》《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(暂行)》,分别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生从事上述3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进行规范。规定明确,对此次规定实施前已经批准设立的相应培训机构,须在2023年底前按照规定要求,重新审核登记。同时,不再审批新的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相应培训机构,现有招收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相应培训机构,需要重新审核登记。
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
近日, 河北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》,提出全面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,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,其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,坚持“全开全学、全科开考”,《义务教育课程方案(2022年版)》所设定的初中阶段国家课程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。根据通知,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,将道德与法治、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、信息科技、体育与健康列为考试科目,各科目满分分值分别为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均为120分(其中外语听力测试30分,笔试90分),道德与法治、历史、地理、物理书面笔试、化学书面笔试、生物学书面笔试均为60分,物理、化学、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共20分,信息科技10分,体育与健康50分,总分800分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“学完即考”的原则,在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进行考试,避免学生在毕业年级集中备考,即2022年入学的初一学生,2024年进行地理和生物学笔试、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、信息科技考试,2025年进行其他科目的考试。2021年入学的初一学生文化课考试科目按照现行制度实施,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按照新的制度实施,中考总成绩满分为650分。
全省性竞赛应坚持公益性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
日前,广东省教育厅公示《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《办法》提出,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(主办方)应为在广东省委编办或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,必须具有法人资格。在举办竞赛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竞赛活动被省教育厅终止的,其主办方不得再次申请举办全省性竞赛活动。《办法》明确,全省性竞赛应坚持公益性,不得以营利为目的。全省性竞赛各项工作由组织主体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,不得进行委托、授权。组织主体应周密制定竞赛活动实施办法,对学生、学校做到“零收费”。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、促销活动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。